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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通報誠信“紅黑榜”名單 83家單位上“黑榜”中新網蘭州訊:10月10日,“共筑誠信、德潤隴原”甘肅省誠信“紅黑榜”名單和懲戒措施新聞發布會于蘭州召開,發布會上通報共有70家單位上“紅榜”,83家單位上“黑榜”,對于上“黑榜”的單位將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 甘肅省文明辦副主任郭錦詩表示,當前,甘肅各地普遍建立了誠信“紅黑榜”發布制度,形成了持續深入、不斷跟進發力,褒貶并舉、部門聯合懲戒,面向社會、全省整體聯動的良好態勢;形成了文明委負責,文明辦牽頭,文明委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共同參與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良好機制。 近年來,甘肅制定了《甘肅省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建立了“共筑誠信、德潤隴原”甘肅省誠信“紅黑榜”發布平臺,連續向社會發布了一批守信和失信者名單,引起了廣泛社會反響,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打造誠信建設的有效載體和響亮的工作品牌。 近期,甘肅還制定印發了《甘肅省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對加強個人誠信教育和個人誠信記錄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為誠信建設制度化工作賦予了新的內容。 郭錦詩表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要結合正在廣泛開展的文明社會風尚行動,深入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大力挖掘和宣傳誠實守信道德模范、優秀志愿者等,發揮“誠信典型”的示范作用,通過輿論宣傳引導,形成“人人知誠信、人人講誠信、人人重誠信”的良好氛圍。 在當天的發布會上,甘肅省高院、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六部門集中通報“紅黑榜”名單,并宣布懲戒措施。 針對上“黑榜”的83家單位,則根據其具體情況,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包括對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限制高消費;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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